甘南藏族自治州是中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位于中国甘肃省西南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与黄土高原西部过度地段,是藏、汉文化的交汇带,是黄河、长江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被费孝通先生称之为“青藏高原的窗口”和“藏族现代化的跳板”,并被国家确定为生态主体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境内草原广阔,海拔2960米,平均气温1.7℃,无霜期短,日照时间时长,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 甘南南与四川阿坝州相连,西南与青海黄南州、果洛州接壤,东部和北部与陇南市、定西市、临夏州毗邻,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0°46′~104°44′,北纬33°06′~36°10′之间。下辖合作和临潭、卓尼、迭部、舟曲、夏河、玛曲、碌曲七县一市,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3.07万人,藏族占54.2%。甘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评为“西部最具魅力的旅游景区”,被美国最具权威的旅游杂志《视野》、《探险》评为“‘让生命感受自由’的世界50个户外天堂”之一,被《中国国家地理》、《时尚旅游》评为“人一生要去的50个地方”之一,被联合国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会、世界华人联合会评为“中国最具民族特色旅游目的地”,被评为“中国最美旅游胜地”。甘南州地方民族工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水电能源、畜产品加工、建材、采矿冶炼、藏医药、山野珍品等为主的体系。有藏、汉、回、土、蒙等24个民族。州府合作市位于甘肃西南部,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处,是州委、州政府驻地,也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金融中心。
甘南怎样要回自己的欠款?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欠款人可能转移财产等行为会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和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