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是中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位于中国甘肃省西南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与黄土高原西部过度地段,是藏、汉文化的交汇带,是黄河、长江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被费孝通先生称之为“青藏高原的窗口”和“藏族现代化的跳板”,并被国家确定为生态主体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境内草原广阔,海拔2960米,平均气温1.7℃,无霜期短,日照时间时长,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 甘南南与四川阿坝州相连,西南与青海黄南州、果洛州接壤,东部和北部与陇南市、定西市、临夏州毗邻,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0°46′~104°44′,北纬33°06′~36°10′之间。下辖合作和临潭、卓尼、迭部、舟曲、夏河、玛曲、碌曲七县一市,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3.07万人,藏族占54.2%。甘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评为“西部最具魅力的旅游景区”,被美国最具权威的旅游杂志《视野》、《探险》评为“‘让生命感受自由’的世界50个户外天堂”之一,被《中国国家地理》、《时尚旅游》评为“人一生要去的50个地方”之一,被联合国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会、世界华人联合会评为“中国最具民族特色旅游目的地”,被评为“中国最美旅游胜地”。甘南州地方民族工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水电能源、畜产品加工、建材、采矿冶炼、藏医药、山野珍品等为主的体系。有藏、汉、回、土、蒙等24个民族。州府合作市位于甘肃西南部,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处,是州委、州政府驻地,也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金融中心。
甘南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